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主要协调管理学校科研工作,组织制定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规划和办法;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负责项目立项后的全面管理、验收与结题等工作;科研成果的统计、汇总、奖励和科研成果的归档工作;科研成果、学术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完成上级职能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科研处下设3个科室:项目管理科、成果管理科以及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科。
项目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参与组织编制学校科研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和实施;
(二)组织科学技术研究领域、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纵向项目的申报;
(三)协助校内各有关单位积极争取横向科研项目;
(四)负责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各级各类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项目下达部门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五)协助处长制定年度科研经费使用计划;
(六)参与和科研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的讨论及文件的起草工作;参加上级有关会议,贯彻会议精神,做好与校内各院(部、所)及有关处室的协调工作;
(七)审核科研经费预算。
成果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科研成果的统计、汇总、奖励和科研成果的归档工作;
(二)负责科研成果、学术活动的宣传工作;
(三)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四)负责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统计数据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五)负责学校科研主页的建设、维护和数据更新工作。
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科工作职责
负责推进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广科研成果转化,组织管理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等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负责为学校搭建平台,推进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负责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管理;
(三)制定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管理的相关办法和科研成果转化办法等制度;
(四)协助学校与政府、企业的学术交流与拓展,组织管理科研成果的技术转化;
(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