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加大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力度,提高项目完成率,根据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对在研项目开展年度检查清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凡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到期应完成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截止期内将结项材料交科研处,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上报省社科规划办。
2.为提高项目完成效率,从2018年开始,省社科规划办对所有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8年12月31日,2015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6月30日。项目负责人务必在相应日期之前将结项材料报科研处。因极特殊情况无法在限期内完成结项的项目,在清理期限之前填写《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逾期未完成情况报告表》(附后),如实说明未完成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科研处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同意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理由不充分的不予报送。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报告表》经省社科规划办审批未同意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 科研处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学校在研项目自查清理工作,请承担省社科项目研究到期项目的老师,抓紧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管理办》及补充通知要求完成项目研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结项材料。
结项材料接收地点:综合楼438室
联系人:杨晶 电话:84539151
关于做好2018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检查清理工作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