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加快研究进程,提高科研成果产出效率,现对2016年度以来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予以结项验收,其中2016年、2017年逾期未结项的项目如不能结项,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情况说明。
根据《吉林财经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吉财大发〔2016〕30号)的规定:
重点项目结项,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有2篇在E类及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其中1篇为D类及以上期刊;
(2) 有1部在A类或B类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
博士基金项目结项,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有2篇在E类及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或1篇在D类及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
(2) 有1部公开出版的著作。
青年基金项目结项,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有1篇在E类及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
(2) 有1部公开出版的著作。
请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2月18日(周五)下班前将结项审批表一式三份、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送至科研处(综合楼436室)。
联系人:张晗
联系电话:84539157
吉林财经大学校级课题结项审批表.doc
《吉林财经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吉财大发〔2016〕3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