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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度政策研究课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05 09:48:54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市场监管领域重大问题研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工作理念,聚焦建立健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相匹配、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提出我国市场监管改革发展的重大思路和举措建议。具体研究题目及要点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是事业单位、研究机构、高校、企业和社会团体,具有较强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人认真填写《市场监管总局政策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至201007@jlufe.edu.cn

(三)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79日。

(四)市场监管总局综合规划司组织专家组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五)课题负责人要精心筹建课题组,鼓励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参与研究。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市场监管总局所有。凡在研究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严肃处理。

三、课题研究及进度要求

课题研究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实际,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要注重成果转化,所形成的成果在具备适度前瞻性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相关政策体系建设和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提供理论技术支撑。针对性对策建议应不低于全文内容的20%,针对性对策建议查重率应不高于40%

课题执行时间原则上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11月,以合同约定为准。课题承担单位要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议和终期评审,并在2021121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专家验收意见、1000字左右课题创新亮点和2000字左右研究综述。

学校联系人:吕超,0431-84539157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系人:李彦蓉,010-82260212010-88650820

 

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度政策研究课题公开征集题目简表(附件1).docx

市场监管总局政策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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