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3年,全总工会理论研究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研究会)设委托课题6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总工会理论研究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研究会)。
二、投标单位
委托课题面向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咨询机构招标,鼓励有关研究单位与省(区、市)总工会联合申报。课题投标以单位名义进行,不面向个人。
三、课题题目(编号)
1.深化工会改革与建设 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研究(2023-QZYJH-01)。
2.党的群众路线在工会组织的践行和运用研究(2023-QZYJH-02)。
3.刘少奇关于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2023-QZYJH-03)。
4.苏区工会的历史贡献和经验启示研究(2023-QZYJH-04)。
5.深化职业教育助推产业工人技能提升问题研究(2023-QZYJH-05)
6.非公企业党建带工建问题研究(2023-QZYJH-06)。
四、其他事项
(一)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财务独立核算资格,具备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研究力量,能够开具科研课题费增值税普通发票。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
(二)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请申报人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理论研究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研究会)课题申报书》(见附件)一式5份提交至科研处,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学校将于3月10号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全国总工会研究室。
(三)全总工会理论研究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研究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课题组,并与通过开题报告的中标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每个课题预算经费为6万元。各课题承担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全总财务规定,严格按照预算开支项目使用经费。
(四)全总工会理论研究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研究会)按照部级课题对本次招标课题进行管理,具体负责课题的评审、监管、课题成果等级评定和发放结项证明。
(五)课题研究期限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课题承担单位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全总有关规定,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课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归全总工会理论研究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研究会)所有,未经本会同意,课题承担单位不得自行将研究成果对外发表。
(六)每项课题应形成1篇总报告和2篇分报告,总报告字数不少于5万字,每个分报告字数不少于6000字。课题承担单位未按要求提交研究成果、办理有关经费决算手续或有其他严重违反本会课题管理办法的行为,本会将视情况通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追回已拨付的有关经费,列入本会课题研究诚信记录。
五、联系方式
我校联系人:吕超,联系电话:0431-84539157
全国总工会联系电话:010—68591949 电子邮箱:dudejun@acftu.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全国总工会研究室
研究会办公室(收) 邮编:10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