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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25 10:34:07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3〕7号)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 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 /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 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利用教育部专用系统申报,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不需要向教育部邮寄纸质版材料。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再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同时将申报材料向省教育厅报送存档,申请人所在单位不需要登录申报系统审核。

(三)截止时间。申报系统即日起受理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5日17时,请以学院(部)为单位于7月6日统一报送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两份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 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 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3年10月公示。

(五)申报项目同步上报省语委办指定邮箱,择优推荐省级科研课题。

我校联系人:滕 云,电话:84539157

省级联系人:谷秋林,电话:89940567 15754343999

邮箱:1776433060@qq.com

教育部联系人:王昱翔 郭浩,电话:010-66092238 66096726

邮箱:keyanban@moe.edu.c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罗老师1355403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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