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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届校优秀成果评奖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8 08:11:28 点击数: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我校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与奖励我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根据《吉林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办法》(吉财大发[2017]6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启动本次评奖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凡在202211—20231231日符合《办法》要求的各类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和智库类成果均可申报。

2.申报人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奖限报不同类别的两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

1.按照申报成果类别设立论文奖、智库成果奖、著作奖。

2.论文奖、智库成果奖和著作奖分别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等级,各等级获奖数量根据申报数量按比例确定。

三、评奖标准

1.论文评奖标准:发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在学界产生较大反响,具有较高的社会应用价值。

2.著作评奖标准:在学校认定的A类或B类出版社出版,且在学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智库类成果评奖标准:受到各级领导批阅、推广使用,以及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决策形成和问题解决具有较大应用价值。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其申报成果及申请人是否符合科研成果评奖条件进行审核。

2.学校聘请校内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与教授组成专家小组,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评打分,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3.由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各学科复评专家小组,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获奖建议作品名单与具体评审意见。

4.对经审议获奖的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届评奖的最终结果。

五、申报材料

1.《吉林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

2.《申报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3.论文、著作、智库类成果电子版。其中,论文提供封面、目录和正文;著作提供封面、作者简介、版权页、摘要(前言);智库类成果提供正文、批示情况。

4.佐证材料电子版。论文如被检索,需提供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引证检索报告电子版;智库类成果需提供被应用推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电子版;成果评价、转载、引用、采用、获奖、立项或结项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且文件命名需与申报书中佐证材料目录一致。

六、其它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42215:3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五份、汇总表一式一份)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科研处436室,电子版(论文、著作、智库类成果、佐证材料)请以“部门-姓名”命名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tengyun@jlufe.edu.cn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滕 云 

联系电话:84539157




附件1:《吉林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2:《申报汇总表》

附件3:《吉林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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