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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关于联合发布2024年度人文交流专项研究课题目录并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高教研修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6 09:14:24 点击数: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等部署要求,将人文交流理念融入研学实践领域,助力国内外研学实践领域理论研究与创新,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外人文交流与研学实践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联合发布2024年度人文交流专项研究课题目录,并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中外人文交流和研学实践相关政策指导下,坚持正确的学术研究方向,围绕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能为学校发展提供科学参考和理论支撑的研究成果。

二、课题目录(详见附件1)

1.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课程类研究

比较研究中外国家,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研学实践课程的资源积累、体系建设、规律发展、设计实施等。

2.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评价标准类研究

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相关核心素养、评价标准、评价机制的理论和实践类研究。

3.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融合发展类研究

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与课堂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建设、跨学科学习等融合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类研究。

4.基于本土文化开展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类研究

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与本土文化、乡土乡情、校本课程等融合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类研究。

各课题团队可参考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自拟研究课题。

三、课题申请人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申请人系研学实践领域相关单位在编或者在岗人员,同一申请人最多主持一项课题(含未结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一个课题。

3.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两位所申报课题领域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否则课题申请无效。

四、课题研究周期及经费

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经费自筹。

五、申报程序

1.材料填报。

课题申请人填写《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2024年度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2024年度专项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

2.材料报送。

申请人填写完成《申请书》和《论证活页》,A4纸双面打印,各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纸质版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研学部(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xueCNU@263.net,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简称+2024人文交流课题申报”。

六、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需要遵守学术诚信,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申请书内容不得抄袭。申请人所在单位需要对课题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课题成果发表论文需注明课题来源为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相关研究成果为课题完成人和研究所共同所有。

七、审核与立项

收到课题申请材料后,研究所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确定拟立项课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研究所共同发布立项课题名单。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研学部(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

研究所联系人:王嵩涛 联系电话:010-68902031、13910629237

人文中心联系人:张馨心、周卓冉 联系电话:010-64497795

校内联系人:马杰 联系电话 84539156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代章)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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