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18 13:58:59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按《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9月底前需完成2025年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的确定工作,为此,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拟于7月份启动。为落实部领导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领撬动作用,建立“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库”,以保障专项资金对事前重大项目扶持的精准性、组织性、规划性,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申报项目类别

此次申报工作只针对重点文化项目、重大文化活动类项目,其他类别项目待《吉林省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完成后再申报。

2.申报工作完成时限

重大项目申报工作需在2024年7月22日16:00前完成线上填报审核,并将纸质版申报书1式3份报科研处436.

申报端口在吉林网https://www.cnjiwang.com/

3.申报条件

在国家级平台举办、代表吉林省最高艺术水平的展览;参加国家相关部委主办的文化类展会;国家有关部委主办、我省承办的重大文化活动;落实国家、省文化体制改革政策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文化项目。重大项目需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有相关文件依据(省领导签批件)。

4.申报材料

(1)市州宣传部、省级文化单位出具的资金申请报告,包括组织初审工作情况、专家初审意见(含综合评分)、申报项目及实施主体情况、对项目预算的审核情况、初审意见等内容。

(2)申报主体出具的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和申报表(包括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申报表不合格项目不予扶持)。

(3)申报主体的法人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主体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

(5)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度项目申报主体完税证明复印件(机关申报主体除外)。

(6)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及详细预算。

(7)经审计的项目申报主体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 机关、事业单位 申报主体除外 )。

(8)需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项目,提供相关备案或审批

文件。

(9)正在实施项目相关的合同、支付凭证等。

(10)项目专家论证意见(专家须在省级专家库中抽取)。

5.项目申报书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长春市文化街48号新发大厦719室

联系人:徐子涵

联系电话:0431-8890458117743491560

校内联系人: 马杰 18043176499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林财经大学科研处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