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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吉林省党史专家库专家”的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2 14:53:12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决策咨询工作规则,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党史工作中人才智力优势、理论创新优势、调研咨询优势,不断提高党史工作决策咨询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吉林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共吉林省委党史研究室现面向全省有关单位征集吉林省党史专家库专家人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长春市相关部门(单位)。

二、征集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治学态度,遵纪守法,廉洁公正,实事求是;

3.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从事党史研究等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该领域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4.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吉林省党史专家的工作;

5.能够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论证、验收、评价及培训等工作,对所出具的专家意见负责,并接受省委党史研究室等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6.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纪违法记录等情

形。

(二)专业条件

从事党史、党建、科研管理、纪检、宣传、审计、财务及相关领域研究5年以上。其中党史、党建领域专家需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行政单位、参公单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称限制,但应为副处级以上职务)。近5年内以负责人身份担任过国家或省部级项目(课题),在党史研究或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其余领域专家须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

三、主要职责

(一)为涉党史题材作品提供审读意见;

(二)为涉党史项目的立项、评审、资金使用等工作提供咨询;

(三)为党史人才推荐提供学术意见;

(四)参与党史资料征集、鉴定工作;

(五)参与党史业务培训、宣讲等授课活动;

(六)其他涉党史工作。

四、征集方式和操作流程

采取本人自愿申请、单位审核把关、集中组织评审的方式。

(一)本人申请。对照专家征集标准,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吉林省党史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表》(附件1)并按要求签名后,向本单位提交身份证、职称或资格证、相关执业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单位推荐。相关单位对本单位自荐的专家备选人进行初审,经研究签署推荐意见后,将《吉林省党史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表》连同《吉林省党史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提交省委党史研究室。

(三)组织评审。省委党史研究室根据入库条件,组织专人对各单位推荐的备选人员进行复核并择优选择,结果在省委党史研究室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请申报人于1017日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含PDFword)发送邮箱至disirun@jlufe.edu.cn,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436室。

联系人:邸思润

联系电话:84539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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