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202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03 21:58:10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更好汇聚高校科技和人才资源,推动高等教育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科学技术/社会科学项目:分设“重点、优秀青年、一般”三个类别,“一般项目”由学校初评,实施限额推荐(我校限额推荐20项)。

此外,各高校可立足自身学科专业建设实际和提升层次水平需要,申请一定数量的自筹项目,推荐数量(含科技、社科)原则上不超过15项。自筹项目按照省教育厅一般项目进行管理。我校自筹项目拟重点支持的申报方向以《202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自筹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为指引。

2 .产业化培育项目:项目以“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为主要选题方向,高校科研团队需紧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开展定向技术研发、定向技术服务和定向成果转化,按照“ 一般项目”开展立项攻关研究不设申报限额。此外,“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负责人可依托实验室申报校企合作研发项目。

3.其他专项项目:本年度设“揭榜挂帅”专项、思政专项、就业创业和学生管理专项、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开展。

二、选题方向

本年度“科学技术/社会科学项目”拟重点支持的申报方向以《2026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3)为总指引。

各高校要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 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 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锚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攻方向,加速传统产业焕新升级谋突破,加快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谋突破,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三、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所有申报类别中限报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 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在研 “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

2.按照《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关于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发展有关精神,以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科学技术、社会科学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 1 月 1 日未满 40 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其他项目(除产业化培育项目、服务中小企业 “揭榜挂帅”项目、自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特别优秀的项目,经分管校领导审核、高校发函申请(注明申请高校、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推荐理由),可适当放宽项目负责人年龄限制。

3.项目申报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4.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四、申报组织要求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中期管理和结项管理。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jlky.yuntu.cn/user/login ),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4 )。

根据教育厅关于部分项目类型限额申报的相关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申报材料遴选工作,并在学校网站对推荐申报名单进行公示,请限额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申报人务必于2025年8月8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书、盲审表和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格式:姓名+项目类别。 申报其他类别项目的电子版汇总表(附件5)请于8月10日前17:00前由科研秘书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命名规则:xx单位+教育厅项目申报汇总表。邮箱:majie@jlufe.edu.cn

2. 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社科一般项目1万元/项,重点项目3万元/项;科技一般项目2.5万元/项,重点项目5万元/项;产业化培育项目2.5 万元/项进行填写。

其他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不设申报限额,因此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申报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

2.成果形式参考《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6和《成果分类认定表》附件7)填写需达到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3.经费部分填写参考附件4: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书直接经费占申请总经费的60%,间接经费占申请总经费的40%。

4.申报书封皮申报单位(基地、智库或团队名称),依托基地的项目,此处填写基地全称;不是依托基地申报的项目,填写无。

5.项目研究期限2026年1月1日-202712月31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马杰 84539156、石末 84539157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5117937076 / 18943690089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林财经大学科研处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