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24 14:05:13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贯彻落实《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教育部决定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      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附件。

(二)奖项设置和数量

1.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2.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一)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二)人事关系在高等学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不受职称、年龄、学历、岗位和国籍限制,均可从人事关系所在高校申报。人事关系不在高校,但在高校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兼职人员,成果发表时署名单位已标注兼职高校的,可从兼职高校申报。

(三)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本届评奖接受香港、澳门地区高校申报。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3项。学校将视具体申报情况组织遴选工作,择优推荐。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2025年10月20 日9时网上申报开通,11月26日17时截止。申报办法和流程详见系统说明。

(二)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同时准备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0月29日前一并提交至科研处(综合楼425),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二)按照我校申报限额,由科研处组织初评遴选并排序推荐,校内公示后上报教育厅。

(三)为保证申报材料上传准确无误,请申报教师在填写《申报评审表》(务必用Office Word操作)及准备材料过程中,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工作单位一栏,只有申请者人事关系不在高校的才需要填写,校内人员为空是正常现象。

2.成果署名为个人的,只能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署名为团队、课题组或机构的,才可以“团队、课题组、机构名义申报”。

3.主要作者应包含申报者,不得为空,有多人时,应逐一添加并排序,不要将多个作者姓名写在一起(一行)。

4.最后,进行“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操作,待出现“解除文档保护”按钮时,保存文件,关闭WORD,否则申报评审表文件最后不会被系统接收。

5.成果附件:请提供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以供评审专家审阅。成果附件请以“作者+成果名称”命名。

6.证明材料附件: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并标好顺序,以方便后续上传。证明材料附件请以“申报者+证明材料”命名。


科研处联系人:滕云

联系电话:17743486295


[附件: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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