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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管理办法、重要事项变更表、结项审批表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06 16:18:33 点击数:

省社科结项材料要求:

本《结项审批表》一式3份(A4纸型,正反面打印,中缝装订),并附胶装成册的最终成果材料3份和项目佐证材料1份。最终成果材料需要进行匿名化处理,隐去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项目管理责任单位等信息,装订纸张为16开本,在封面左上角标注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封面居中标注项目成果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起止时间等,编排顺序一般为封面、成果摘要(3000字左右)、目录、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参考文献等。结项鉴定材料具体排版字体字号不限,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排,如有涉密信息按照保密管理相关规定处理。系列论文成果需体现已发表的论文等级、期刊封面、本期目录和论文全文等信息。在外文期刊或出版社发表的论文、著作等须附成果名称、成果摘要、出版信息等的中文翻译,论文须附检索证明。未通过管理系统申报的项目,需提交结项材料电子版1份。

项目佐证材料编排顺序一般为封面、目录、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查重报告、领导批示、决策采纳、获奖情况、媒体报道等证明材料)、项目管理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立项通知书、开题和中期检查材料、变更审批材料、经费支出明细等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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