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汇聚高校人才资源和科技创新发展要素,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吉林省教育厅拟成立吉林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创新人才储备库,具体建设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振兴发展紧缺人才和“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重大需求,以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以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为重点,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依托国家和省级科研平台或基地,培养和造就一批道德素质过硬、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创新人才,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能量聚集,为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有力科技和人才支撑。
二、建设目标
经过3-5年,分类建设高校科技、人文社科、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研管理等四类高校优秀科研人才储备库,分批组建形成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未来可期、富有活力的优秀青年科研创新队伍。到2025年,纳入储备库管理的高校优秀科研创新人才总量达到1500人左右,形成一批由高校优秀科研创新人才牵头承担的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振兴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三、申报条件
申请入库人员,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且为我省高校在职(在岗)人员(含博士后)。在此基础上,各类申请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优秀科技创新人才。申请人一般应获得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高层次创新团队及省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方向属于吉林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发展前景,并取得1-2项标志性科技创新成果。人才库重点支持数理化等基础研究领域;光电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前沿领域;智能制造、新能源、中医药等应用领域;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碳纤维、种质资源、秸秆变肉及交叉学科研究等重点领域相关研究人员。业绩特别突出或省内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优秀人文社科人才。申请人一般应获得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哲学社会科学、经济金融管理、文化艺术等重点领域,参与重大课题任务、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成果有一定创新或较大影响,或在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出版传媒、文化艺术等领域有公认代表性作品或取得1-2项标志性研究成果。重点支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决策咨询、冷门绝学等方面研究的人员。
(三)优秀产学研协同创新人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围绕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省内企业技术攻关需求,落实科技创新“揭榜挂帅”机制,能够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明显贡献,推动创新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重点支持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的研究人员。
(四)优秀科研管理人才。申请人需从事科研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并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重点支持围绕高校科研统计、科研管理、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面向高校教师科研评价、专利质量提升、成果转化激励政策、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方式等开展对策研究的管理人员和转化实战人员。
四、名额分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2023年全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创新人才储备库推荐限额分配表》的名额分配,我校各类优秀青年科研创新人才申请人员总数限额16个。
五、入库申请
(一)学校申报阶段。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吉林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创新人才储备库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优秀青年科研创新人才储备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于6月16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报送至综合楼43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isirun@jlufe.edu.cn
(二)学校初审阶段。学校将组织科研、人事、组织、纪检等部门按照各类人才的申请条件进行筛选,择优确定拟推荐入库人员名单。
(三)人选确定。省教育厅对推荐候选人员材料等进行行政审查,按照“依靠专家、公平合理、鼓励创新、择优支持”的原则,遴选确定年度入选储备库人员并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六、入选储备库人员的相关政策及要求
(一)学校积极协助和支持入库人员开展科研创新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入库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申请上一级科研项目、组建高水平团队、建设科研创新平台、参评各类人才项目等。
(二)省教育厅对入库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发放入库证书,证书有效期4年。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入库管理期内,申请省教育厅年度科研项目、教研课题、人才项目评审等不占单位申报限额。积极为入库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申请上一级科研项目、参评人才项目等提供必要支持。
(三)省校两级经常性开展入库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学术交流活动,营造自由探索、开拓创新、宽容失败、团结合作的良好学术氛围。入库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
(四)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入库后每年应以学校为单位向省教育厅提交研究工作年度进展报告。管理期内,须取得1-2项标志性科研成果。
联系人:邸思润
联系电话:8453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