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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6 11:06:28 点击数:

各承建单位:

为深入总结2023年全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情况,进一步加强研究基地的指导和管理,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各承建单位所有在建的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和吉林省特色文化研究基地全部需要报送2023年研究基地建设情况报告,情况报告需包含以下内容:

1.基础建设情况。2023年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基地负责人、研究队伍等变化情况。(如发生基地负责人调离、研究队伍人员调整等情况,需要由承建单位填写变更审批表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2.研究成果情况。2023年研究基地成员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术著作、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情况。

3.成果转化情况。2023年研究基地成员的研究成果获市级以上奖项、获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被厅级以上部门采纳、被转载、被引用等情况。(如成果内容涉密或不宜公开,需要将相关内容进行隐去处理)

4.社会影响情况。2023年研究基地开展的各类学术研讨与学术交流活动、学科建设等情况。

5.基地建设特色经验做法。研究基地建设的主要经验做法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情况。

二、报送要求

1.各研究基地负责人要对基地全面建设发展和学术研究负总责,带头研究和总结好研究基地建设情况,力争形成高质量的报告材料,并认真填报相关附表,建设情况报告总体字数控制在3000 字左右。成果目录需要填写研究基地成员2023年度获得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不需要填写研究基地全部成果。所填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必须与基地建设有关,必须是基地成员的研究成果,严禁随意扩大填报范围,严禁 填报非社会科学类成果,严禁填报与基地建设无关的成果。

2.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情况报告将作为研究基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省社科规划办将依据各研究基地报送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全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情况予以通报。对建设情况较差的研究基地将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请各研究基地于1015日前将情况报告和相关附表纸质版一式8份(单面打印,每份胶装成册,胶装封面请在附件中下载)报送至综合楼43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isirun@jlufe.edu.cn

4.联系方式:邸思润,电话:84539156

附件:

  附件: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023年度主要研究成果目录(2).xls

  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2023省社科基地材料汇报(胶装)封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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